检验结果汇总表
检验项目:耐火极限
判定依据:失去完整性。试件背火面平均温升超过试件表面初始平均温度140℃。试件背火面上任何一点的温升超过该点初始温度180℃。
检验结果:经1.00h的耐火试验:
试样未丧失完整性;
背火面平均温升121℃;
背火面单点最高温升139℃;
耐火极限1.00h。
备注:1.试样厚度:50mm。
2.试验结构:试样层数5层。
自受火面起第一层厚度0.6mm钢板;
第二层厚度5mm玻镁;
第三层厚度38.5mm铝蜂窝;
第四层厚度5mm玻镁;
第五层厚度0.6mm钢板。